大连市推行志愿服务嘉许与回馈制度

时间: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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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日报

  最近,大连市文明办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为入选的志愿者提供相应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大连首次由财政出资嘉许回馈志愿者,为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做出积极探索。

  据介绍,此次招募的700名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所在区每月给予专项补贴,标准为大连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服务补贴为每月600元。根据服务需要,各区将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目前,大连市注册志愿者达126万人,志愿者在不计得失奉献他人的同时,自身权益时有疏于保障的情形发生。为此,由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大连市志愿服务条例》设专章规定了对志愿服务的支持与保障,在统筹考虑志愿者风险防范和救济的同时,明确规定对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要予以奖励。

  完善志愿服务嘉许与回馈制度是大连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大连市文明办正在推动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志愿者相应的星级认定,并推荐参加相关评选和表彰;褒扬和嘉奖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授予荣誉称号。

  同时推动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依据志愿者积累的志愿服务时间提供便利和社会回馈,鼓励有关部门依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在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或优待。目前,大连市文明办已与一家银行达成意向,拟为志愿者在金融服务方面提供相应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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